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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合肥对接会-“人才博览会”特装工程招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08-31 来源:人才组

        2009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重要板块之一的“创新型人才博览会”将于2009年10月28—30日在合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届“创新型人才博览会”以“创新、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优秀人才搭建高层次、大规模、综合性的人才与智力交流平台。
  本届“创新型人才博览会”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合肥市人事局主办,净面积为1514平方米,其中特装工程面积约200平方米,有关特装工程招标事宜如下:
  第一条 招标人
  1、名称: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合肥市人才市场)
  2、地址: 合肥市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
     3、邮编: 230001
     4、联系人:张旭东
  5、电话: 0551-2691203
        6、电子邮箱:zxd@hfrc.cn
  第二条 招标项目简介
  1、名称:2009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 “创新型人才博览会”特装工程
  2、位置: 合肥市安徽国际会展中心14号门附近;
  3、建设规模:面积约200平方米,具体规格,根据视觉效果现场自行测量为准。
  第三条 招标内容
  2009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 “创新型人才博览会”特装设计装修工程涉及的方案设计、装修材料和展位制作、装饰工程等。
  第四条 设计要点
  1、标题:创新型人才博览会
        2、主题:创新、交流、合作、发展
        3、牵头组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主办单位:合肥市人事局
        5、承办单位: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合肥市人才市场)
        6、展示内容:集中展示人才工作围绕自主创新工作成果,领军人才为自主创新所做的杰出贡献,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宣传等。
        设计、制作及装饰要求:展区要体现积极向上、努力拼博的精神风貌,体现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对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造型应简洁、明快、大方,使用光电声等技术手段,体现时代特征。考虑标展区衔接,以科技蓝为主色调。制作材料应经济、环保、美观。制作、装饰工艺应精细、可靠等,且符合场馆对参展与布展刚性要求。费用合理,预算准确,包含标展区的简易装饰。
  第五条 设计、制作及装饰要求
        1、展区设计要突出“新”。在形式上要体现积极向上、努力拼博的精神风貌,体现人才对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造型力求简洁、明快、大方,使用光电声等技术手段,体现时代特征。
        2、考虑与标展区衔接,对标展区进行简易修饰,以科技蓝为主色调,设置接待台。
        3、制作材料应经济、环保、美观。
        4、制作、装饰工艺应精细、流畅、可靠等。
  5、费用预算应合理,投标价格应包括特装方案设计、装修材料和制作等全部费用及标展区简易修饰费用。
  6、须遵守展馆相关展装规定(参见《参展与布展须知》)。
  第六条 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广告企业三级以上资质或相应能力的会展布展专业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具有若干个成功的展览会设计施工案例;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装饰行业执业资格,或者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第七条 招标程序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电子格式(Jpg/Tiff格式图片和Excel格式文档报价)及打印稿(效果图尺寸为A2大小)各一份提交至招标人。投标文件包括展位设计方案、制作材料和制作工艺介绍、费用预算和投标报价等内容。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设计方案、制作材料及工艺、投标报价和资质、技术实力、承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一至二个中标候选方案;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3、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出的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分别与相应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展位设计装修合同。
  第八条 设计、制作工期
  1、展位设计装修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及审查;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确定施工图后至2009年10月26日前完成项目制作和安装。
  第九条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日17时。
  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与招标人协商处理。
        

                                                                                          招标人: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合肥市人才市场)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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