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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2009年下半年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2   来源: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08〕135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和《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合政办〔2009〕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09年下半年一次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政策措施》第1条、第11条国家(省)自主创新项目无偿拨款配套;
2.《政策措施》第4条各类研发机构奖励;
3.《政策措施》第5条创新型企业奖励;
4.《政策措施》第9条制定标准奖励;
5.《政策措施》第10条各类获奖奖励;
6.《政策措施》第16条分析测试费用补贴;
7.《政策措施》第24条专利申请费用补贴、发明专利奖励、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二、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 11月2日-1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地点:申报范围1-5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创新办窗口(二楼市财政局窗口旁边),申报范围6、7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二楼市财政局窗口旁边),咨询电话3537787。
三、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有关表格可在市创新办网站(www.hfcx.gov.cn)一站式查询、下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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