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08〕135号)和《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合政办〔2009〕12号)规定,对在我市新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实验平台、信息情报平台、科技成果工程化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等择优给予资助。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批准的新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实验平台、信息情报平台、科技成果工程化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 1、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形成研发和实验协作平台,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展合作研究和委托研究,建立与产业间的技术联盟。 2、检测实验平台。具有一定资质的分析测试中心和行业机构,能够提供系统可靠的检测服务,出具有行政效力的检测报告;为用户提供检测需求咨询,促进检测机构之间的技术和服务交流。 3、信息情报平台。通过平台覆盖区域内的图书资料、科技论文、科技会议资料、专利资料、技术标准资料,组成科技文献共享资源库。配套科技综合情报咨询和信息分析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建立特色数据库,并实现国内外各专业数据库的目录导航,为区域内用户提供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服务。 4、科技成果工程化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工程化服务的平台。 5、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实现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6、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项目评估、项目(受)代理、培训辅导、财会服务、专项审计等全方位的科技中介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经批准新建的围绕我市自主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 2、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基地建设资金落实,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报告 2、《合肥市公共技术研发等平台建设资助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和平台批文复印件; 4、平台建设方案 5、《平台服务章程》及业务规范、管理措施复印件; 6、服务资质(资格)证书、文件复印件; 7、场地实际使用面积佐证材料(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8、服务业绩,包括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数量及名单、服务案例情况介绍。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09年9月1日-9月10日 2、申请地点: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3、联系人:吴剑 4、联系电话:0551--3538657 5、电子信箱:wj@hfst.gov.cn 附件:《合肥市公共技术研发等平台建设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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