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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办〔2008〕135号)和《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合政办〔2009〕12号)的规定。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复审小组于6月4日在《合肥晚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申报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通知》,6月5日至15日期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窗口受理项目申报。经市直有关部门初审,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复审小组复审,合肥正阳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激光显示用小型化蓝光激光器的研发及实用化”等项目符合政策,拟给予奖励。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指导处联系。 公示时间:2009年6月27日—2009年7月1日 联 系 人:黄伟、季超 ,联系电话(传真):3537765。 合肥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复审小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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